11、中澳自贸协定在货物贸易领域总体达到了怎样的自由化水平?
答:中澳自贸协定在货物领域达到了很高的自由化水平。中国96.8%的税目将实现自由化,且均采用线性降税这一简单直接的降税方式,其中5年内完成降税的税目比例为95%,剩余产品降税过渡期最长不超过15年。澳大利亚所有产品均对中国完全降税,自由化水平达到100%,其中91.6%的税目关税在协定生效时即降为零,6.9%的税目在协定生效第3年降为零,最后1.5%的税目关税在协定生效第5年降为零。
从贸易额角度看,中国实现自由化的产品自澳大利亚进口额占自澳进口总额的97%,其中协定生效时关税即降为零的产品进口额占比为85.4%,5年内关税降为零的产品进口额占比为92.8%。澳大利亚协定生效时关税即降为零的产品进口额占自中国进口总额也是85.4%,3年内关税降为零的产品进口额占比为98.4%,5年内所有产品关税均将降为零。
12、中澳自贸协定与澳大利亚不久前与日本和韩国达成的自贸协定相比有何亮点?
答:和澳韩和澳日自贸协定相比,澳大利亚对中国产品的自由化安排优于对日本、韩国产品的自由化安排,主要体现在澳大利亚对中国产品的降税期最长为5年,而对日本和韩国产品的降税期最长均为8年;在澳大利亚通过降税期降税的产品中,澳大利亚对中国降税期为3年的税目所占比重高于同类产品在澳日和澳韩自贸协定中所占的比重。
中国对澳大利亚产品的最长降税期要短于日本和韩国对澳大利亚产品的最长降税期,中国降税期最长为15年,而日本降税期最长为16年,韩国降税期最长为20年。此外,中国所有通过降税期降税的产品均采取线性降税这一简单直接的降税方式,而日本除了线性降税外,还包括推后降税的方式,韩国则包括部分降税和季节性降税等较为复杂的降税方式。
13、中澳自贸协定在关税的降税期方面具体作了怎样的安排?
答:中澳自贸协定中,澳大利亚降税方式分三种:一是在协定生效时关税已经为零或立即降为零;二是在协定生后第3年关税降为零;三是在协定生效后第5年关税降为零。三种降税方式所涉税目数占澳大利亚总税目数的比重分别为91.6%、6.9%和1.5%,相关产品澳大利亚自中国进口额占自中国进口总额的比重分别为81.5%、16.9%和1.6%。
中国降税方式可以分为五大类,一是在协定生效时关税已经为零或立即为零,这部分产品税目占比为29.2%,自澳进口额占自澳总进口额的比重(下称进口额占比)为85.3%;二是通过降税期将关税降为零,降税期分为3年、5年、6年、8年、9年、10年、12年和15年,这部分产品税目占比为67.6%,进口额占比为8.7%;三是通过降税期将关税降为零,同时实施特殊保障措施,这部分产品税目数占比为0.1%,进口额占比为0.9%;四是实施国别关税配额产品,这部分产品税目数占比为0.1%,进口额占比为2.1%;五是例外产品,即不参与关税减让,这部分产品税目数占比为3.1%,进口额占比为3%。
14、中澳自贸协定的贸易自由化水平在工业产品上具体是什么情况?
答:在中澳自贸协定中,工业品的贸易自由化达到了较高水平。对于中国工业品,协定生效时关税已经为零或立即降为零的产品税目数占比和自澳大利亚进口额占比分别为32.4%和92.9%;通过降税期降为零的工业品税目数占比和进口额占比分别为65.1%和7%;不参加降税的工业品涉及171个税目,税目数占比为2.5%,但进口额占比仅为0.1%。协定实施后,中国工业品的平均关税将从8.8%降至0.2%,最高关税将从47%降至20%。
对于澳大利亚工业品,协定生效时关税已经为零或立即降为零的产品税目数占比和自中国进口额占比分别为89.9%和81%;协定生效第3年关税降为零的工业品税目数占比和进口额占比分别为8.2%和17.3%;协定生效第5年关税降为零的工业品税目数占比和进口额占比分别为1.9%和1.7%。
15、中方哪些产业部门可能从中澳自贸协定中更多获益?
答:中方产业部门可从关税减免和贸易创造等两个方面在中澳自贸协定中获益。在关税减免方面,据测算,协定实施将使中国对澳大利亚出口的产品获得16.6亿美元的关税减免,协定生效时即可获得10.2亿美元减免(占减免总额的61.5%),协定生效3年内可获得16亿美元的减免(占减免总额的96.4%)。中国享受关税减免额度较大的产品主要有服装和皮革、电子和机械产品、其他制成品、钢铁和金属,以及化工产品等,减免金额为15.3亿美元(占减免总额的91.9%)。
在贸易创造方面,协定实施后中国对澳出口占中国总出口中的比重预计将从1.7%提高到2.1%左右。中国出口增加潜力较大的产品主要为纺织品、服装、皮革制品、电子和机械设备、钢铁和金属制品、矿产品、化工产品和交通运输设备等。
16、中澳自贸协定在农产品领域达到的贸易自由化水平是怎样的?
答:根据协定安排,在辅以适度合理保障的前提下,中澳两国的农产品实现了较高水平的自由化。降税过渡期结束后,中国农产品的平均关税将由实施前的12.94%下降到0.51%,占农产品税目93.7%的产品关税将为零。澳大利亚99.4%的农产品将在协定生效后立即为零,涉及自中国进口农产品总额的99%,其余产品将在3年内完成全部自由化进程。
17、中澳自贸协定如何处理两国各自敏感产品的贸易自由化问题?
答:中澳双方均有各自的敏感产品,对中国而言,由于澳大利亚农业竞争力较强,协定实施后将给中国部分农产品带来一定的竞争压力。对此,中国通过对重点农产品设置较长的降税期,并辅以特保措施和国别配额等特殊安排对相关产业给予一定的保护,实施适度开放。此外,中国还对粮食、棉花、植物油和糖等产品作出例外安排,不进行关税减让。
对澳大利亚而言,由于中国工业品相对具有竞争力,澳大利亚对部分敏感工业品设置了3年或5年的降税期,为相关产业提供了一定的缓冲期。
18、中澳自贸协定有可能给我国哪些产业和产品带来挑战?
答:澳大利亚是农业强国,是世界主要农产品生产和出口国。中国与澳大利亚在农产品竞争力上存在一定的差距。对于农业产业,中澳自贸协定通过部分产品例外,安排较长的过渡期,设置农产品特保措施和国别配额措施,对重点农产品进行了适度的保护。在较长的时间内,给予相关国内产业调整、应对的时间。同时,本着"以开放促改革"的精神,促进国内产业的发展,不断提高竞争力。
19、普通百姓的生活因为中澳自贸协定会有哪些变化?
答:随着协定的实施,广大人民群众在牛羊肉、乳制品、葡萄酒、龙虾、水果等一些消费品上获得更多的优质进口来源,对高端产品的差异化选择将得到更好的满足。
20、中澳自贸协定在服务贸易领域有哪些重要突破?
答:中澳自贸协定是我与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签署的首个高水平自贸协定,双方在服务领域达成了高水平谈判成果。澳方对我服务开放水平高于新近达成的澳日、澳韩自贸协定。主要突破有以下3个方面:
一是首个贸易伙伴以"负面清单"对我服务贸易做出开放承诺的协定。澳方同意对中方以负面清单方式开放服务部门,成为世界上首个对我国以负面清单方式作出服务贸易承诺的国家。中方在入世承诺基础上,以正面清单方式,向澳方承诺开放部分服务部门。
二是双方人员往来实现重大突破。澳方同意设立投资便利化机制,专门为中方投资项下工程和技术人员赴澳签证申请和工作许可办理开通"绿色通道",以促进中国企业在澳从事投资活动。该机制系发达国家首次在该领域对中国作出特殊便利化安排。澳方将通过"假日工作签证安排",为中国青年赴澳提供每年5000人的假日工作签证,以推动两国青年交往。澳方还向中国特色职业人员(中医师、中文教师、中国厨师和武术教练)提供每年1800人的入境配额。
三是为"升级"双方服务贸易开放预作安排。双方同意在中澳自贸协定实施后,在双方未来商定的时间,以负面清单方式开展服务贸易谈判,推动实现更高的相互开放水平。
此外,双方还就金融、教育、法律和中医等重点服务领域的合作达成了一系列重要共识。
21、中澳自贸协定在服务领域取得了哪些成果?
答:近年来,中澳服务贸易快速发展。2014年,中澳服务贸易总额达167.15亿美元,其中我对澳服务贸易出口36.65亿美元,澳对我服务贸易出口130.5亿美元。
此次中澳达成自贸协定,在服务领域方面,双方在众多服务部门作出的开放承诺均达到各自自贸协定的较高水平。澳方对中方承诺的开放水平高于新近达成的澳韩、澳日自贸协定,中方承诺水平也高于我已商签的其他自贸协定(CEPA和ECFA除外)。
具体成果方面,从协定结构上看,主要包括服务章节、金融附件、自然人移动章节、自然人移动具体承诺附件、中方具体承诺减让表、澳方不符措施负面清单、五个领域合作换文和两个谅解备忘录。
从协定内容上看,涉及以下几个亮点:一是澳方以负面清单方式开放服务部门,除少数领域外,给予中方全面最惠国待遇;二是澳方专门针对中方投资项下工程和技术人员赴澳设立新的便利机制,促进中国企业在澳从事投资活动。该机制系发达国家首次对中国作出特殊便利安排,有助于缓解中方在澳企业劳动力短缺和高用工成本等压力;三是澳方单方面为中国青年赴澳提供每年5000人的假日工作签证,获得该签证的中国青年可在澳居留12个月;四是澳方给予中国特色职业人员(中医、汉语教师、中餐厨师和武术教练)每年共1800人的入境配额,在澳首次停留期限最长可达4年,到期后可以续展;五是在中方要求下,澳方承诺将对外国银行分行的流动性覆盖率要求从100%降到40%,我中资银行在澳分行的资金成本将大幅降低。
中方在入世承诺基础上,以正面清单方式承诺对澳进一步开放部分服务部门,并纳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部分自主开放举措。今后,在双方未来商定的时间,中方将以负面清单方式与澳方开展并尽快完成服务贸易谈判。可以说,中澳双方在中澳自贸协定服务贸易领域取得了"全面开花"的丰硕成果!
22、中澳自贸协定将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的便利条件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答:澳大利亚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市场。据统计,2013年,中国对澳直接投资总额174.5亿美元,较2012年增长25.8%。为实现进一步的互利合作、共赢发展,在中澳自贸协定框架下,中澳双方签订了《投资便利化安排谅解备忘录》,旨在对中国赴澳投资企业的相关人员给予一定的签证便利化安排。从事食品和农业企业、资源和能源、交通、电信、供电和发电、环境、旅游等领域大型投资和工程项目的人员赴澳将获得便利待遇,这将有助于中国企业在澳充分发挥竞争优势。
未来,中方将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模式与澳方进行谈判,进一步提升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纳入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为中澳双方投资者提供充分的权利保障和救济途径。
23、中澳自贸协定为中国青年赴澳创造了哪些有利条件?
答:在中澳自贸协定的框架下,中澳双方签订了《假日工作签证安排谅解备忘录》。根据该安排,澳大利亚将向中国18至30岁的年轻人提供每年5000个进入澳大利亚旅游并进行短期工作的机会,使青年赴澳获得了除留学、工作、旅游外的第四种选择。这不仅有助于中国青年实现海外游学理想,还将加强两国青年的人文交流,促进两国关系发展。
24、中澳自贸协定为中国特色职业人员赴澳开辟了什么样的"绿色通道"?
答:根据中澳自贸协定内容,澳方承诺向符合要求的中医师、中文教师、中国厨师和武术教练四种职业人员提供每年1800人入境配额,从而更加便利上述人员赴澳。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典型职业,中方服务提供者在这些服务中具有显著优势。中澳自贸协定将有助于推动这些服务的提供者走出国门,向世界展现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
25、中澳自贸协定将为中国学生海外留学带来哪些好处?
答:澳大利亚是教育服务强国。在中澳自贸协定中,中方将在协定生效后一年内,审查、评估并在中国教育部涉外教育监管网上新增在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招收海外学生院校及课程注册机构(CRICOS)注册的77家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机构名单。此项安排将有助于中国留学人员及时获取准确、权威的澳大利亚教育服务信息。
此外,中澳双方还决定扩大并深化两国教育服务的进一步合作。对于在CRICOS注册的澳高等教育机构,澳方将向中方提供相关监管决定的详细信息,以进一步提高澳方高等教育机构相关情况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国赴澳留学生的权益。与此同时,澳方也欢迎中方教育机构赴澳设立中文国际学校。
总而言之,中澳自贸协定深化了双方在教育领域的合作共赢,为中澳两国师生交流创造了有利条件。
26、在中澳自贸协定框架下,中澳双方在金融领域将开展哪些合作?
答:金融是中澳双方重点合作领域之一。在中澳自贸协定的框架下,双方一致同意,未来将就银行、证券、反洗钱等共同感兴趣的议题开展对话与合作。例如,澳方将对被提名担任中资银行澳大利亚分行或子行"负责经理人"的中方人士,结合有关要求,考虑中方人士在中国获得的相关资格和经验,为中资银行经理人赴澳开展业务提供便利。中国机构可在国民待遇基础上,以支付体系成员和支付系统运营商的身份在澳大利亚提供支付服务。这些将为中国金融机构"走出去"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中澳自贸协定的成功签署,为推动两国金融部门更紧密的合作提供了良好契机,开创了互利共赢的新局面。
27、中澳自贸协定将如何进一步推动双方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
答:近年来,中澳两国经贸关系愈加紧密。其中,两国间服务贸易规模逐年扩大,由2008年的84.43亿美元增长至2014年167.16亿美元,年均增长14%。中澳自贸协定的成功签署,将进一步推动双方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也必将促进双边经贸关系向更高层次发展。
28、中澳自贸协定纳入了我国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部分自主开放措施,能否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答: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部分自主开放措施纳入中澳自贸协定,是改革经验"可复制可推广"的良好体现。在中澳自贸协定服务贸易领域,纳入了电信、法律、建筑和海运等部门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一些开放措施,这不仅为澳大利亚服务提供者创造了更多市场机会,也将为我在可控范围内改革试验提供宝贵经验。
29、中澳自贸协定是否为双方未来"升级版"谈判预作安排?
答:中澳自贸协定生效后,双方将在商定的时间,以负面清单方式启动并尽快完成下一轮服务贸易谈判。这将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部署。以负面清单方式开展服务贸易谈判,有助于实现中国服务业更高的自由化水平,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同时也为外国服务提供者提供更多的市场机会。
30、中澳自贸协定签署后,国内服务业可能会面临一些冲击和挑战,请问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澳双方在服务贸易领域取得了互利互惠的高水平谈判结果。作为发达国家,澳大利亚服务业发展水平较高。中澳自贸协定生效后,澳大利亚服务提供者将有更多机会进入中国市场,这不仅让中国百姓有机会体验到优质高效服务,还将在一定程度上为中国同行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合作机会。例如,中澳双方在教育领域加强合作,将使中国留学生赴澳留学之路更加坚实、平坦和宽广;而将我国的部分开放措施纳入协定,将为我未来进一步开放发挥"试验田"作用。